乌政通〔2020〕22号
关于划定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为加强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铁路运输安全,保障铁路运输通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乌鲁木齐市辖区内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K1830 541m—K1936 410m区段)安全保护区划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该段铁路为普速双线铁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段(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其他地区为15米。(具体范围见附件)
二、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城市道路、建筑控制区和石油、电力及其它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各自保护区并存,但在保护区重叠区域内,各方的相关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部门应当结合用地实际开展勘界、设立标桩等工作,铁路沿线的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安全保护区范围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安全保护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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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起止里程 |
区间 |
安全保护区 线路形式 |
安全保护区范围 (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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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830 541—K1851 480 |
乌吐界线至 达坂城站 |
双线左右侧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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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852 178—K1868 419 |
达坂城站至 盐湖站 |
双线左右侧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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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870 092—K1887 746 |
盐湖站至 三葛庄站 |
双线左右侧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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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887 746—K1889 739 |
盐湖站至 三葛庄站 |
双线左右侧 |
左15,右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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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889 739—K1901 025 |
盐湖站至 三葛庄站 |
双线左右侧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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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902 889—K1915 194 |
三葛庄站至 芨芨槽子站 |
双线左右侧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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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916 999--K1928 559 |
芨芨槽子站至乌拉泊站 |
双线左右侧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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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930 116—K1936 410 |
乌拉泊站至 乌鲁木齐南站 |
双线左右侧 |
8 |
文件下载:
关于划定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安全保护区的通告.docx
新公网安备650107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