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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乌政通〔2022〕22号
  • 发布日期:2020-10-24 18:28
  • 发文单位: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0-24 18:28    信息来源: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字体:

乌政通〔202022

关于划定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为加强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铁路运输安全,保障铁路运输通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乌鲁木齐市辖区内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K1830 541m—K1936 410m区段)安全保护区划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该段铁路为普速双线铁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段(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其他地区为15米。(具体范围见附件)

二、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城市道路、建筑控制区和石油、电力及其它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各自保护区并存,但在保护区重叠区域内,各方的相关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三、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部门应当结合用地实际开展勘界、设立标桩等工作,铁路沿线的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安全保护区范围

20201023

附件

兰新线普速铁路乌吐界至达坂城站至乌鲁木齐南站安全保护区范围

铁路起止里程

区间

安全保护区

线路形式

安全保护区范围

(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K1830 541—K1851 480

乌吐界线至

达坂城站

双线左右侧

15

K1852 178—K1868 419

达坂城站至

盐湖站

双线左右侧

15

K1870 092—K1887 746

盐湖站至

三葛庄站

双线左右侧

15

K1887 746—K1889 739

盐湖站至

三葛庄站

双线左右侧

15,右12

K1889 739—K1901 025

盐湖站至

三葛庄站

双线左右侧

15

K1902 889—K1915 194

三葛庄站至

芨芨槽子站

双线左右侧

15

K1916 999--K1928 559

芨芨槽子站至乌拉泊站

双线左右侧

15

K1930 116—K1936 410

乌拉泊站至

乌鲁木齐南站

双线左右侧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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