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供销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1:17    信息来源:区供销社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达坂城区供销社紧扣服务三农主线,落实省市区信息公开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区供销社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5年更新发布《达坂城区供销社财政预算》、《达坂城区供销社财政决算》、《达坂城区供销社部门机构设置》3项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未发生因申请办理不当引发的投诉或争议,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0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区供销社重视开展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保密性,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达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主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发布自查自纠工作,明确公开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信息,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六)监督保障。区供销社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公开流程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严禁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2025年,区供销社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时效性有待加强。建立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同步公开业务工作动态,明确数据信息有效期限,确保数据信息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有待提升。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组织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供销社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供销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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