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镇绿环路12号
二、办公时间:10:30—13:30;15:30—18:30 (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三、联系方式:0991—5919122
四、负责人:刘树鹏
五、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订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指导、推进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科学规划教育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4、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区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管理本级教育经费,归口管理国家、自治区和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提出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建议;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5、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民族团结、纪律法制、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6、指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监督检查学校安全稳定、政治保卫、消防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7、组织实施并监督义务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管理全区的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执行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管理教育招生和考试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工作;组织协调企业(行业)学校的接收工作。
8、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申报工作。
9、负责中小学教材教辅、幼儿园教学用书使用指导工作;监督检查学校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实施;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学校教学装备的配备。
10、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统计、分析和发布教育基本信息;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负责权限内校车使用许可的初审。
11、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认定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普活动基地和职业教育培训实习基地等;指导教育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有关社团组织工作。
12、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
13、负责拟订全区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对各类学校教育督政、督校工作;组织、协调并实施教育强区工作。
14、协调、监督成人扫盲工作;协调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15、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学校依法治校和内部管理工作。
16、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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