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5-11-05 16:41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街35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联系方式:0991-5919585

负责人姓名:姚友宝

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

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我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机和大型工程机械驾驶员培训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承担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我区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牧业生资料地方标准拟订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权限内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等农牧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负责核发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监测和统计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牧草、化肥、饲草料、疫苗、防疫物品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负责动物诊疗的许可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负责权限内畜禽品种的引进、改良、畜禽生产、经营和生鲜乳收购的许可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种畜禽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牧养殖新技术的推广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渔政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水产苗种生产的审批工作负责权限内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许可工作及水产养殖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品及其苗种的防疫检疫监管负责权限内核发捕捞许可证。

十二负责农业项目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申报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三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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