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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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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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达坂城区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区信访局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达党巡〔2025〕33号)第九巡察组于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8日对我单位展开了常规巡察。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信访局进行了回头看。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信访局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区信访局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推动信访局各项工作规范提升、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巡察反馈会后,信访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就整改工作进行全体动员和系统部署。信访局局长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明确提出“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抓到底”的总体要求。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提出的17个方面意见建议,信访局坚持问题导向,逐一进行深度剖析,研究制定了《信访局巡察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17项具体整改任务,并对应制定了21条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构建了“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严密责任闭环体系,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深入有效
(1)问题:理论学习与信访业务结合不紧密。2024年,未组织传达《全国信访局局长会议》精神;集中学习48次,结合信访工作仅7次。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上级重要讲话及文件精神,在集中学习中及时把《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典型案例等信访业务工作纳入学习计划中作为集中学习内容。
(2)问题:信访队伍建设有不足。2024年,结合我区实际自行组织信访业务培训仅2次,信访干部培训主要依托上级部门。
整改落实情况:9月8日——9月12日,完成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5天的培训。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近年来,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未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融入信访工作日常。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理论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重要议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信访工作日常,与信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每年不少于2次。
3.履行主责主业有欠缺。
(4)问题:行使“三项建议权”不到位。近3年,仅行使了改进工作建议权,未提出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深刻领会行使“三项建议权”对推动政策完善、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对信访事项进行分析研判总结,对照“三项建议权”试用不同的情形,针对不同信访事项进行使用。截至目前已经对东沟乡和卫健委进行了“三项建议权”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已采纳整改。
(5)问题:信访件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不够。对乡镇(街道)信访工作指导少,信访件分类不准确,矛盾未有效化解在基层;未制定《惯访人员预案》,防范惯访风险能力不足;日常主动下访少,年度考核多为查阅报送的考核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对基层信访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实地、电话或者视频等形式开展信访工作指导。二是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成员单位职责提高依法分类准确性。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问题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四是进一步完善重点信访人员稳控风险能力,明确责任提升防范能力。五是强化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力度,对信访事项的稳控进行带案督查。
(6)问题:信访举报平台利用率低。宣传引导不够,年运营费1.4万元的“百姓说事云”信访举报平台知晓率不高,2024年8月后再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投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群众通过平台发布平台使用教程、操作指南、成功案例短视频,定期推送平台动态和处理结果。二是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张贴平台使用流程,信访群众来访时面对面为群众讲解平台功能和使用方法。三是通过在乡镇、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张贴二维码和操作使用流程。
(7)问题:信访工作衔接不到位。班子交接未就信访档案进行交接,提供巡察所需资料滞后,部分档案资料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信访档案交接管理办法》,明确班子交接、人员岗位变动时,信访档案、在办案件、重点事项等必须纳入交接范围。规定交接双方需共同填写《信访工作交接清单》,详细列明档案数量、案件进度、待办事项等内容,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确保交接内容无遗漏、无盲区。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不足
4.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有差距
(8)问题:近年来,信访局未专题研究部署过党风廉政工作;未梳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谈话发现,部分班子成员不知晓党风廉政教育月。
整改落实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会议形成书面记录并建立档案,确保责任落实可追溯。
5.工作作风不实
(9)问题:存在先支后议现象。2021年购买办公用品2.41万元,2024年4月,支付宣传品费用1.1万元,发票时间早于会议时间。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25年办公用品、宣传品采购“先知后议”、整改流于表面问题,我局扎实推进源头整改。一是全面回溯梳理全年采购台账,对达到议事标准却未前置研究的项目,专题补开班子会议完善纪要,补齐库存核对、三方比价等全套资料,约谈相关经办人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明确采购分级议事刚性标准,设定金额门槛,大额物资必须先上会研究再实施采购,小额耗材履行多层书面审批。三是在财务报销设置硬性关卡,无前置会议纪要或审批手续一律不予付款,杜绝事后补材料。四是规范月度集中申报采购,出台应急采购报备机制,避免临时突击采购造成程序倒置。同时建立办公室、财务、纪检季度联合抽查制度,定期核对采购时序档案,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纪律学习,构建事前议事、事中审核、事后核查闭环机制,从流程根源杜绝程序倒置问题反弹
(10)问题:存在现金垫付问题。2021年5月,支付打印机耗材0.17万元,2024年10月,支付支部印章费用0.02万元,由个人现金垫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个人现金垫付办公支出,费用支出应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具备公务卡使用条件的,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二是全面办理公务卡,确保支出和离合规。
(11)问题:制度内容照搬照抄。《财务管理制度》中出现“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等字样;
整改落实情况: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信访局工作实际重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支出合理合规。
(三)党支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
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2)问题:组织生活会走过场。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无批评意见,缺少辣味,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结合工作实际,班子问题清单空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系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深刻认识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选取典型案例,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反面教材等形式,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组织生活会走过场的危害性,增强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端正思想态度,杜绝敷衍应付、走过场等不良现象。三是在今后组织生活会中认真对待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落实情况。
7.党员教育管理有所松懈
(13)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2024年,会议研究
财务支出事项时,缺乏民主商议过程,落实末位表态制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财务支出决策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所有财务支出事项必须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细化民主商议流程,要求会前充分准备议题材料并提前分发,会中安排充足时间开展讨论,鼓励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确保决策过程透明、民主。二是强化末位表态监督:将末位表态制纳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在会议记录中增设“表态顺序”“发言内容”专项栏目,要求主要负责人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后再发表意见并明确决策。
(14)问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不高。个别积极分子提交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党支部未对其进行谈话,且不知晓自己的入党培养联系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修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细化积极分子培养流程,明确规定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1周内,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与申请人进行首次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等,并做好谈话记录。二是1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培养联系人,及时向积极分子告知培养联系人信息,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党员发展管理台账,确保流程清晰、责任到人。三是优化动态管理,定期跟踪回访: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培养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了解培养联系人履职情况和积极分子思想动态。
(15)问题:党费核算收缴不规范。党费核算错误,未将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的列入基数扣除项;年度内多次调整党费收缴基数,党费收缴未能相对固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党费核算标准:要求党建专干党费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照文件要求重新梳理党费核算细则,明确将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缴费等列入基数扣除项。二是稳定党费收缴基数。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基数“一年一核定”制度。
(四)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
8.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16)问题:班子更替未就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交接,信访局干部普遍不知晓上轮巡察所反映的问题。现任班子也未研究部署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巡察整改交接机制:严格落实《信访档案交接管理办法》,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班子交接必选项,明确交接内容须包含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整改事项及后续计划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无缝衔接。二是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研究分析,防止同类问题发生。三是压实整改责任与部署推进:召开现任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项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和完成时限。
10.巡察整改不彻底
(17)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未做到常抓不懈,上一轮巡察发现的“对各片区管委会、乡(镇)指导帮助较少,调研、走访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单位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方针政策等内容,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使全体干部从思想上重视工作作风和工作严谨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公开期限: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1月6日
联系方式:电话0991—5919321。
达坂城区信访局
邮政编码:830000
电子邮箱:6300342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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