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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7 / 20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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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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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整改工作报告

达坂城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51222日至202616日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为期15天的专项巡察,并于413日就巡察情况向我局反馈了四个方面1016项整改问题。为贯彻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深入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明确整改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为16条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细化整改阶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每个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方向明确、步骤清晰、措施可行。

(三)强化督导推进。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对滞后任务及时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聚焦具体问题,逐项对照销号落实整改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坚持以学铸魂,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转化工作不深入

1.1以学铸魂学习制度落实有缺失。党组研究决定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对标对表不够,存在第一议题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239月至20256月共召开党组会议40次,其中有17次会议把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作为第一议题,未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2024年未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专题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24年、2025年均存在班子成员未落实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要求的情形。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2026年以来已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16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市场监管重要论述、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等内容,推行领学解读、交流发言、工作部署三位一体学习模式,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监管工作思路、破题举措和服务效能,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融入市场监管全过程。

二是202647-9日,局党组举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交流发言材料。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引导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读本5次,开展学习研讨3人次。

三是20263月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马飞讲党课,20265月、7月局党组书记牛凤吾讲党课,20266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志强讲党课,做到了党组成员全覆盖讲党课。

1.2学以致用推动市场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扎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差距。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督促作用不充分,食品安全工作存在重处罚轻治理的问题,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不够有力,个别商户销售过期食品问题屡禁不止。如:福万家便利店20215月因销售过期食品、过期化妆品违法行为受到2次行政处罚。20244月又因销售过期食品被投诉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7月再次因销售过期食品被投诉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拒不执行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优化执法人员学习模式,专题学习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论述,摒弃单一文件宣读式学习。选取1-2起辖区过期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典型复发案例复盘研判,深挖屡罚屡犯症结,提升队伍闭环监管和系统治理能力。

二是开展经营主体普法培训,对辖区商户、食品企业开展全覆盖培训14次。同时拓宽宣传宣教渠道,依托商户微信群、企业工作群常态化推送食品安全提示信息,借助达坂城零距离”“达坂城市场监督官方公众号持续发布法规知识、风险提示24,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普法宣教,全方位压实经营主体主体责任。

三是推行检查+指导一体化监管模式,实现辖区经营户检查一户、指导一户。重点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小微食杂店、小超市,全面普及食品安全自查清单和进货查验台账,指导其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定期自查、临期食品管理等制度,免费发放进货查验台账100本。

四是聚焦流动巴扎、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巡查检查,累计完成流动巴扎检查72余次、校园周边点位检查64余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创新开展便民监管服务,联合新职大推进你点我检互动活动1场次,精准回应群众食品检测需求。同时强化源头管控,对辖区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常态化全覆盖监管,严把生产、质检、流通各环节关口。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销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对问题食品坚决溯源追责,通报属地并协同联动查处,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有差距

2.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短板。部分案件违反行政处罚过罚相当”“比例原则,存在小过重罚问题。如:乌达市监罚〔2024100号案,被处罚人2项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共计4451.65元,处罚款20.5万元。当事人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变更为罚款5.5万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已全额缴纳罚款。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不规范,期间计算错误,集体讨论时间在当事人提出申辩听证期限届满之前,违反行政处罚程序有关规定,侵害当事人权利。如:关于陈某综合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乌达市监处罚〔202518号),区市监局20253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324日在5日申辩、提请听证期间未届满的情况下,集体讨论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于20266-7月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学习5次,在专题学习会上节选江苏高院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消费纠纷、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节选基层市监沙龙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等案例进行学习讨论,并就过罚相当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进行学习,明确各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裁量情节及处罚程度。

二是严格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审核制度,新增一名科级领导进行案件全流程审核。利用执法办案平台对关键期限进行自动预警、违规无法录入的特性实现二次审核。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平台操作进行学习,精准录入提质效、规范办案促发展。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制度,明确集体讨论必须在当事人法定陈述申辩、听证权利期满后方可启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推进信息化建设,我局已对行政处罚案件实施法制审核全覆盖。审核中,围绕执法主体资质、事实认定、证据合法性、法律适用、材料标准、办案流程、文书制作等7个环节逐项从严把关,目前已实现常态化运行,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升。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

3.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不深入。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研判、监督管理、报告工作不够。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不力,对工作人员网络言行教育管理不够,发生干部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问题。如:2024223日,某干部通过QQ在网络游戏交流中发布涉疆有害信息,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造成不良影响,被区监委给予记过处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617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及意识形态工作为题,学习了《提高涉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

二是518日,以支部集中学习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自治区党员网络空间负面言行清单》,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网上正能量内容建设,发扬斗争精神。

三是413日,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日,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引导全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当前网络空间的新形势、新挑战。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方面的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1超标准报销探亲往返路费。违反探亲管理规定,20212022年,对不符合连续工龄满20年或者年满40周岁以上的,探亲乘坐火车或长途班车的,均可报销硬卧席位票条件的工作人员探亲,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往返路费3人次,共计多报销876.5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扎实开展政策学习整改情况。为切实筑牢合规报销基础,已组织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共18人,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假待遇的规定> 的具体规定》(新政发﹝1981184 号)文件专题学习会。会上通过政策条文解读、疑问答疑等方式,重点明确了探亲路费报销范围、里程核算标准、交通等级限制等硬性要求。通过系统学习,全体工作人员已熟练掌握报销政策,有效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报销的源头隐患。

二是健全财务报销审核机制。经办人申报时需同步提交票据原件、行程证明(如车票、探亲证明等),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财务科重点复核票据真伪、行程是否符合探亲规定、费用标准是否超标等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对重大金额、特殊情况报销事项进行最终把关,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报销支付。

三是严肃财务纪律,完成超标准报销追缴整改情况。经逐一核对近五年来的探亲路费报销票据、核算金额,共排查出超标准报销事项5笔,超额报销共计1509.5元,涉及人员3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已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详细说明超标准依据及追缴金额,做好政策解释和沟通工作。截至49日,所有超标准报销款项已全部追缴到位,共计1509.5元。421日,已按规定将该笔追缴资金全额退回区财政国库。

1.2办公设备采购超标。如:2021年采购保密柜1台,采购价3600元,超过规定上限3000元标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深化政策学习,常态化自查自纠。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新管发﹝202361号)采购管理规定,牢固树立财经纪律与规矩意识。常态化核查采购标准执行、流程落实情况,从源头防范同类违规问题重复出现,相关要求全部纳入本局采购管理办法。

二是完善审批流程,规范采购实施程序。依据自治区配置标准修订完善内部采购制度,制定《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全流程管控要求,严格落实设备价格上限标准。所有采购项目事前完成多方询价、比价,采购计划、采购方案均提交局集体会议研究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采购,实现采购环节闭环管理。

1.3违反自治区有关管理规定,超范围、超标准配发制服标志。如:202312月,在为新调入/招录的3名执法人员采购配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中,冬执勤服、长款防寒服采购价格超过规定标准。2021年首次配发制服标志时在编干部14人全部配发,其中6人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不符合配发范围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全面规范执法资质与制服台账管理。已完成前期无证配发制服人员整改工作,6名无执法证件且已配发制服的工作人员均已考取行政执法证件。同时全面梳理全局干部在岗、执法资质情况,完成人员、证件、制式装备台账核对备案,实现人、证、账精准对应。对离岗、调离人员资质及装备逐一核查清理,全面消除管理风险隐患。

二是严格规范制式服装采购标准及流程。714日,组织全员学习了《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常态化落实采购管理制度要求,后续所有执法制式服装采购工作,均严格规定执行,严守采购价格上限标准。严格落实询价、比价采购程序,全程规范采购流程,杜绝超标准采购问题。

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控配发乱象。制定《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制式服装配发管理制度》,明确制式服装配发唯一依据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定期更新人员资质信息,常态化核查制服配发情况,从制度层面杜绝超范围、超标准配发制式服装的问题,常态化巩固整改成效。

1.4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部分培训出差报销未附审批单,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并报销的问题。如:某干部20259月前往阿克苏地区培训时乘坐火车软卧并全额报销乌鲁木齐-阿克苏软卧车票款348.5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已全面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77 号)及《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要求,明确刚性执行标准,针对交通工具等级、住宿标准、伙食及交通补贴标准等关键事项,完善《差旅费报销操作细则》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差旅费操作细则。

二是已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出差、再报销的闭环管理流程,全面规范公务出差审批工作。明确公务出差、培训出行需事前提交审批申请,经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出行,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出差行为一律视为违规,报销时不予受理。将审批凭证作为报销必备材料,与票据、行程单等一同归档,确保流程闭环无遗漏。截至425日,20259月前往阿克苏地区培训时乘坐火车超额报销的车票款111元已全部足额退回区财政国库。目前,出差审批流程执行规范,报销环节严格校验审批手续,未出现无审批报销情况。

2.存在违反财政法规问题

2.1违规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对医保部门拨付的结余生育津贴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如:20231月收到市医保局转入李某生育津贴资金8644.44元,20245月才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财政管理规定,完成应缴资金足额上缴。针对违规滞留李某生育津贴资金8644.44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于整改启动后第一时间已完成该笔资金的清算与上缴工作,确保资金足额入库,实现应缴尽缴。同时,对20231月至今所有医保部门拨付的结余生育津贴资金、各类应缴财政收入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确认无其他滞留、拖欠应缴财政收入情况,切实将财政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已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财政性资金收缴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类财政性资金的收缴标准、划转流程、上缴时限,杜绝违规滞留、拖延上缴等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与责任落实,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建立财政资金动态管理台账,重点排查资金滞留、拖延上缴等问题,对自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行立改,保障财政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3.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

3.1财务支出不规范,部分报销凭证不完整,存在慰问品活动奖品发放无签收单、无支出依据、活动支出未附方案的问题。部分支出未依规使用公务卡结算,2021-2025年均存在干部出差机票、住宿费支出报销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深入解读制度条款、明确执行标准。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学习1次,覆盖人员15人次,全体相关人员制度知晓率达100%,责任意识显著提升。

二是严格公务卡结算,杜绝非公务卡结算问题,明确规定干部出差期间的火车票、机票、住宿费等各类公务支出,必须100% 使用公务卡结算,严禁以现金、个人银行卡等非公务卡形式支付。在事前提前提醒出差人员规范结算方式;在事后审核环节,将公务卡消费凭证作为报销必备材料,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并要求相关人员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对近一年来的公务支出结算情况进行梳理,未发现新增非公务卡结算问题。

三是规范凭证管理,确保支出合规可查。明确要求慰问品采购、活动奖品发放等支出,必须同步提供完整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采购合同或支出依据、物资发放签收记录(需注明领取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签字确认)等,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

1.1党组把方向、作决策、保落实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有缺项,对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研究决策不够,2024年、2025年,党组会没有专题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法治建设等事项,部分市场监督业务重要工作未上党组会研究。如:2025年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部署。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617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及意识形态工作为题,学习了《提高涉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

二是511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会议上的讲话,《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党委(党组)落实统战工作责制规定》等内容,并进行了研讨。

1.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到位,在班子成员健全情况下财务工作长期由局长分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等四个不直接分管相关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班子成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推动制度执行常态长效。

二是立即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印发正式文件,明确由一名副局长分管财务工作,局长不再直接分管财务,严格落实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财务分管职责交叉问题已彻底纠正,运行顺畅。

三是修订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正职履行监管职责、副职具体分管执行、大额资金支出及重大财务事项一律集体决策的具体流程,形成权责清晰、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并已严格依规执行。

1.3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末位表态制度、回避规定落实有偏差,2023-202511月,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时存在党政正职在其他党组成员之前表态、研究涉及本人议题未按照党组工作条例回避问题。如:2023531日,党组成员、局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在研究讨论决定2023年劳模疗养休养经费支出议题时,党组成员、局长首先发言提出符合条件的为其本人,往返路费3710元拟从工会经费支出,在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后再次发言表态同意支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末位表态执行偏差问题,已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议事流程,明确会议主持人必须把控发言顺序,确保党政正职末位表态。近期召开的党组会均能做到其他班子成员先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坚决杜绝了提前定调、率先发表倾向性意见的现象,决策程序合规性显著增强。

二是针对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深刻汲取2023531日党组会议教训,已全面完善议题回避机制。凡是涉及班子成员本人或亲属的议题,相关人员均主动申请回避并如实做好记录,全程留痕备查。截至目前,所有涉及个人事项的议题均依规回避,再未出现参与讨论或表决的情况。

三是已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及议事决策规则,结合反面案例进行剖析,规矩意识明显提升。同时建立定期自查自纠机制,对近期党组会议记录进行回头看,末位表态和回避规定均得到刚性执行,同类问题未再发生。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2.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缺失,未落实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定要求。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20212025年运用第一种形态3人次。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与各市场监管所、分管科室的负责人,签订了2026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

二是212日上午,局党组书记牛凤吾在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传达了中央、自治区、市级、区级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并汇报了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对2026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

三是党组班子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的鲜明导向,2026年,运第一种形态2人,进一步筑牢防腐巨变的第一道防线,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政治高度出发,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支部建设有短板

3.1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规定,局机关党支部书记2020年支部换届以来长期由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担任,至202410月才整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存在退休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组织生活参会人员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机关党支部,2026年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10次,514日,支委会委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将其作为开展支部工作的根本遵循,以身作则,发挥党员先锋作用。

二是局机关党支部已在20254月进行了换届,由党组书记担任党支部书记,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由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的现象。

三是20265月,已将退休党员张付江的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共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民街道银河社区头区政府家属院支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党员在退休后,积极与居住地所在的党支部联系,将其组织关系按期转出。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类监督反馈整改方面的问题

1.整改责任落实不力

1.1整改责任落实不力。主要领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不够,落实整改销号、巩固提升要求,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推动持续整改,提高整改效果不够。存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改了又犯问题。如:上轮巡察反馈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财务支出不规范、退休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依然存在或发生。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成问题复盘与制度修补。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民主集中制、财务支出、退休党员管理等遗留问题开展回头看,形成专项复盘报告,修订印发了《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堵塞漏洞。

二是分领域抓实闭环整改。集体决策方面,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做到会前酝酿、会中逐人表态、会后形成纪要,今年以来的决策档案要件齐全、程序倒置问题未再发生;财务支出方面,全面落实审核制度,对附件不全、签字不规范的单据一律退回补充,财务报销规范性明显提升;党员管理方面,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已转至相关社区,组织生活参与率得到实质性提高。

三是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建立梳理落实销号闭环台账,上轮巡察遗留问题全部销号。将整改成效纳入年度考核,约近期回头看中议事决策、财务报销均依新规执行,边改边犯问题未再发生。

三、立足长效巩固,持续深化拓展整改成效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纳入日常工作常态化推进。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整改中发现的制度漏洞,逐项深挖根源,从制度层面补齐短板,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推动达坂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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