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我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以下简称土地延包)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思路
立足区情农情,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针对村情民意,依法探索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路径和具体办法,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安宁。
二、试点范围
达坂城镇所辖的达坂村、红山嘴子村、八家户村3个行政村。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达坂城镇各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核实,分类掌握全家进城落户、外嫁女、公职人员、“五保户”、服刑人员以及整户消亡、整户无地等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村集体机动地、新增耕地(含国有权属由村集体使用的新增耕地),摸排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了解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
(二)落细延包工作规程。按照农业农村部延包试点工作规程: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规范,开展延包试点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达坂城镇实际,指导各村探索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达坂城镇可以结合实际,细化试点工作程序。以“一村一策、一队(组)一策”的方式,加强村级延包方案制定和实施的指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在此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管理和信息平台应用系统等。
(三)全面开展合同网签。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做好合同网签工作,推动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
(四)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
要用好自然资源部门土地资源数据底图,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机制,确保承包合同相关数据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
(五)加强档案管理。按照农业农村部 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简称“延包档案”)要求,认真做好延包试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土地承包原始凭证,纳入延包档案管理。延包档案工作与延包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发包方要将延包档案纳入村级档案管理。确保延包档案完整、规范、安全。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5年4月至8月)
1.成立工作机构。土地延包实行“区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工作机制,区级成立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与自然资源、园林管理、财政、人社、司法、网信、信访、档案、妇联、民政、公安、征收办、社会工作、法院等部门的延包试点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全区土地延包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达坂城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确保延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动员、督促落实。
达坂城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支持各村组制定延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具体实施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督促督导和评估验收。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村民会议、延包方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执行和把好法律政策关,确保土地延包试点工作流程合法、合规。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做好各方面材料的归档和验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大问题处置办法,妥善解决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试点村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按照土地延包工作规程,宣传发动群众,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摸底调查、拟定延包方案、核实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延包方案、入户核实、审核公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工作。对延包试点工作过程中的表格、合同书、委托书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延包中遇到的消亡户认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地处置、外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等问题,以及各种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2.开展动员培训宣传。达坂城镇启动三个村的延包试点工作。各级要加强组织培训学习。重点培训区、镇、村负责延包试点的相关领导与业务专干,通过采取集中培训、观摩学习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利用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明白纸或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进行政策法规解读和宣传,让每一位村民都了解此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3.摸清底数,厘清权属。以第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为基础,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对承包户家庭成员、承包地块、集体非承包地等情况,通过新农云服APP平台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查清承包户分(合)户、承包户消亡、整户迁出等变动情况;查清承包户家庭成员新生、迁进迁出、死亡等情况;查清承包户承包地块数量、面积、改变农业用途等变化情况;查清承包地确权漏确错登情况;摸清农户延包意愿、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在延包过程中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各村自然小组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并据此形成解决问题的办法,办法需在村(组)内进行公示,有意见的,需再次讨论完善办法,确保公平公正。
4.制定延包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延包试点工作规程,结合实际,因村施策,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作用,在方案中明确延包原则、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是否允许部分集体经济组织中无子女的老人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新增耕地分配规则、争议处理流程等内容。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请达坂城镇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上报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二)实施阶段(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
5.具体实施阶段。对未纳入2019年确权范围的新增耕地(如开荒地、复垦地)开展补充测绘。按照村级延包方案,依据规范流程,开展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在村务公开栏、线上平台同步公示农户、承包地信息(含地块图、面积、权属人等)。公示不少于两轮,每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天。对有异议农户、地块,启动二次复核。
6.签订合同阶段。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原则上组织网签或远程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可自行下载合同并保存。原则上在承包合同到期前,要高质量完成延包试点工作各阶段任务,实现老合同到期、新合同签订无缝衔接。合同载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即2028年1月1日至2057年12月31日。
7.完善证书阶段。土地承包关系直接顺延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用换证,经区自然资源分局权籍调查,核实承包地块信息、位置一致后,由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延包合同,在登记簿上作相应登记,在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注记载到期后再延长30年起止时间,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对承包地变动、承包关系变化的,由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延包合同,在权籍调查核实一致后,予以登记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总结阶段(2026年3月-5月)
按照延包档案“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管理原则,与延包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区、镇、村三级在延包试点工作中,边干、边总结、边归档。各级分类归档纸质档案(政策性文件、汇报材料、承诺书、合同、签字表、测绘图、通知类文件、记录、纪要、进展报告等),收集、整理延包试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资料及时归档。同时,认真提炼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土地延包工作程序和重大问题处置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严把政策界限
区、镇、村三级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民法典》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法律政策,将之作为开展试点工作的基本遵循。既要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也要积极探索解决“人地矛盾”方法路径,不搞简单的一延了之,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不愿意确股的农民确股。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原则上不搞确权确股不确地,继续延包到户。
(二)注重解决问题
对延包中可能遇到的原有预留机动地面积超标、新开垦土地权属不清、承包地退耕还林、一地多证、消亡户认定、非集体成员承包地处置、无地少地困难农户要地需求、进城农户、“五保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土地延包和土地经营权流转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深入研究、审慎决策。法律政策有规定的,要把好法律政策关,严格执行;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在把好公平公正关、道德风险关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延包试点要充分用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不得推倒重来。延包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三)保障农民利益
土地延包试点工作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对延包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充分发挥农民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广大农民智慧和力量,破解改革创新中的难题。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指方向、教方法,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强推解决,避免引发新的矛盾问题。要切实依法维护外嫁女、入赘婿、服刑人员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要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农户自愿的前提下,探索解决耕地细碎化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不得强推“一户一田”。
(四)强化部门协调
组织自然资源、园林管理、财政、人社、司法、网信、信访、档案、妇联、民政、公安、征收办、建设、社会工作、法院等部门,主动参与到延包试点工作,调动专业力量,做好政策和技术支持,规范开展土地权属用途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核实、不动产登记衔接、档案归档等工作,防止“拉抽屉”“翻烧饼”。
(五)确保农村稳定
延包试点工作坚持封闭运行,未经批准,不对外宣传报道。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做好舆情监测,重大情况及时上报。通过周一升国旗、双语大喇叭、农牧民夜校、明白纸等方式开展政策宣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村在制定方案等环节,要严格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充分保障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要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摸底调查,广泛收集群众和基层干部对延包工作的民情民意,着手分析研判,确保情况早掌握、问题早发现。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调动人民调解力量,矛盾纠纷不外溢。组织村“两委”成员、包联单位、到村任职选调生、老党员等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确保试点各村都有“明白人”,保障延包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六)落实工作经费
积极筹措试点工作经费,保障宣传、启动、培训、承包合同和证书印制、测绘、建图入库、数据汇交等工作。不得向村集体和农民转嫁或分摊试点工作所需经费。
本意见有效期限1年,自2025年5月9日起,至2026年5月8日结束。
附件:达坂城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2025年5月9日
附件:
达坂城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加那提别克·木哈什 副区长
副组长:姚友宝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赵俊博 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卫 博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韩青宝 达坂城镇镇长
戴立新 区征收办主任
顾梅花 区妇联主席
戴宁宁 区档案馆馆长
马小琴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何文辉 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马秀玲 区民政局副局长
贺 辉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媛媛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靳晓杰 区人社局副局长
班 川 区信访局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主任
赵 勇 区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那英塔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张继俊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成员、区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濮黎明兼任,副主任由张继俊兼任。负责编制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镇、村两级延包试点工作,督查工作落实、总结验收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不再另行发文。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承担牵头职责,具体负责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区级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工作考核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提供农户的户籍资料和协助调查失踪失联农户信息,以及处置突发事件。
区人民法院: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有关法律、法规服务。
区征收办:负责农村土地征收的相关工作。
区妇联:负责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和协助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区档案馆:负责延包试点工作区、镇、村三级工作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和档案保存。
区网信办:负责监测延包工作相关的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因政策误解或信息不对称引发负面舆论,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区委社会工作部:协同妇联、司法、信访等部门,保障农民权益、化解矛盾、推动政策落地,并确保延包工作的公平性与合法性。
区民政局:负责农村“五保户”相关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土地延包经营纠纷。
区财政局:负责试点工作经费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区人社局:负责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核查。
区信访局:负责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群众来访做好登记,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查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区园林管理局:负责做好退林还耕或退耕还林中耕地地类变动,农村集体林地、湿地等土地性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协助提供“国土三调”耕地数据。土地变更调查等土地勘测情况数据资料,并给予技术支持,协助调解相关国有土地承包纠纷。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联席制度。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重要事项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二)工作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简报形式不定期向各成员单位、各村通报延包试点有关工作情况。
关于达坂城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