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00000/2025-00844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乌鲁木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 公积金贷款 额度 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 文号:乌公管规〔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01-08 12:30
  • 发文单位: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网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按月扣划有关事项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8 12:30    信息来源: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借款人: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积极作用,同时满足借款人对公积金还款方式及划扣方式多样化的需求,现通知如下:

一、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执行期为2025年当年。

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选择按月缴存额扣划也可选择按月还款额扣划,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扣划方式应一致,双方合计扣划额度应不大于月还款额。

三、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选择按月缴存额扣划的,扣划的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应不低于本人月缴存额的3倍;选择按月还款额扣划的,扣划的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应不低于月还款额的3倍。

上述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17日 

《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按月扣划有关事项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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