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正文

教育督导公告

时间:2025-05-15 16:29:26  来源:区教育局   阅读: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经达坂城区人民政府申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复核并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验收组,于2025526日,对申报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自治区评估验收

为加强社会监督,拓宽评估信息来源,特设立监督电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991-7606067

来电时间:514日至516日,519日至523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51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