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2025

11 / 02

15:05

来源:

区水务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达坂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和市水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划定了达坂城区禁止开垦的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涉1个镇、3个乡以及4个街道130886.2公顷。

二、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上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予以处罚。

四、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可到达坂城区水务局查询。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pdf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