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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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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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新财农〔2022〕1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2024〕106号) 等相关要求,现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政策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基金
二、享受直发直补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
后期扶持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及外省迁入自治区境内,经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的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扶持期限为自确定为扶持对象之日起,连续扶持20年。
三、扶持标准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四、发放程序
达坂城镇惠民惠农补贴管理部门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发放对象要求,进行采集数据,录入“一卡通”系统中,签字盖章公示后报送区水务局→区水务局进行复审合格后网站公示→财政局系统审核通过进行发放,将直补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到移民的“一卡通”中。
五、下列人员不能享受直发直补政策
自治区对已核定为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农村移民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移民人口应予核减,核减后的移民不再享受后期扶持政策,核减时间从次年1月1日开始:
(一)已死亡的。
(二)户口临时转出的劳改服刑人员(服刑期满回原籍后可重新登记,其扶持年限应扣除服刑年限)。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录(聘)用的。
(四)现役(含武警)军人提干的。
(五)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转为非农业人口的。
以上五种情况需有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水务局
2025年4月30日
联系人:苏生江
联系电话:0991-579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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