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21:18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达坂城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将其他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全年无负面舆情和因负面舆情导致的上访事件发生;同时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正面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23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平台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更新时限和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相关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加强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2024年,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稳定推进,但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便民性以及创新工作等方面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要求,着重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人员自身能力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积极开拓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联系,与群众切身需求相联系,切实满足便民服务需求,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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