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建设局(交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21:12    信息来源:区建设局(交通局)    【字体:

2024年,达坂城区建设局(交通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精心指导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中心工作和2024达坂城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政府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达坂城区建设局(交通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达坂城区建设局(交通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强化政府网站服务能力,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深化建设、交通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需求,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建设局(交通局)通过达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新疆政务服务网,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包含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严格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我局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达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公开信息5条;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公开办事指南7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登记审查,分别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达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新疆政务服务网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建设、交通领域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收费公开等工作动态切实强化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强化监督检查,配置专人不定期督办主动公开落实情况,推动全年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定期检查信息发布和平台建设等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2024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9.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信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内容更新不及时。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导致信息发布有一定的延迟,群众无法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政策,信息传递产生了一定的滞后性。

(二)改进情况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干部政务信息工作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水平。积极与政务公开部门主动沟通,及时更新信息,认真做好网站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健全完善解读机制,规范解读程序,确保企业和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理解,实现政务公开利企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建设局(交通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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