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发改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21:09    信息来源:区发改委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区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途径、增强公开实效,打造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主渠道,保障广大民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发改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机构简介1条、政务公开4条、预决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相融合,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各项工作,本年度我委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严格把关需公开的信息内容,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在公开信息的同时,保护涉及人员的隐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及时、真实、有效的原则,积极配合新疆政务服务网信息维护及达坂城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性,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以来,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发布不够及时,部分栏目更新频率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更新力度和更新频次,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时准确的发布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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