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卫健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21:27    信息来源:区卫健委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撰写。现公布达坂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委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大力推进达坂城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行政强制服务指南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三是国家双随机、一公开任务,被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及监督员公示,监督检查及检测结果公示。四是饮用水检测结果五是行政许可34六是行政处罚4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动态公布行政许可结果,不定期公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审批信息。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泄密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委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让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信息更加透明。今年我委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143件,在实践中提升信息管理成效,群众满意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按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二是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达坂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三是达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各类需公示信息四是提高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在各类卫生健康节日纪念日做好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的健康科普;节假日、寒暑期等通过达坂城零距离公众号平台发布健康提示。五是依托达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建议和投诉信息。通过电话咨询0991-59190580991-5919382为公众提供政策文件查询指引、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查询指引等服务,回应公众对卫生健康政策的问询。

 

(五)监督保障

我委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政府信息保存、处理和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加强卫生健康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指导,继续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专项审查,日常问题抽查及不定期全面排查相结合,做到重点领域信息规范化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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