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52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


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达坂城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现公布区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达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全面公开民政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内容,并及时更新调整, 全年公开动态类信息62条。同时,通过日常宣传工作加强民政政策解读,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完善达坂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明确达坂城区民政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依法服务和运营、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等行政检查事项。区民政局对外发布的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达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管理、福彩慈善等工作动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的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和实施后评估报告发布,方便群众反馈意见建议,确保群众的政策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审核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上公开的内容,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2023年,共受理12345便民热线工单2件,均按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们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个别科室(直属单位)信息推送质量不高、数量不多。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审查更新、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提升信息质量和数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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