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园林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50    信息来源:区园林管理局    【字体: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达坂城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园林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紧紧围绕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年初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作紧紧围绕园林建设工作,规范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达坂城区园林管理局三定方案、财务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政府职能等栏目,公开本单位信息。

)平台建设无。

(六)监督保障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信息公开与园林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严格依法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园林各项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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