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5 19:18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达坂城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达坂城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一)强化信息公开审查。严格遵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一事一审查”原则,认真履行查找公开信息、维护和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对拟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信息保密审查关,牢牢守住信息公开的底线红线,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各单位各部门的重要内容,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工作格局,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加大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力度。突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实施整合升级改造。截至201612月,共发布“达坂城之声”新浪微博6088条,关注政务微博110个;发布腾讯微博5285条,关注政务微博80个,关注我区政务微博粉丝200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区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3其中,政府文件类15件,信息类343条,公示公告类152件,专题类53件。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或“错位”。

2017年,我区将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举措,在医疗、卫生、教育、社保、交通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加强政策措施通俗化宣传解读,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完善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落实部门工作责任,为推进信息公开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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