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上报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新乡振〔2022〕35号)文件精神,围绕重点示范村确定、产业占比不低于65%的要求,从项目库中精心挑选确定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全区确定计划实施的重点衔接项目共计29个,资金规模28740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10个,计划资金规模16500万元,占比59.27%;基础设施类项目18个,计划资金规模11895万元;其他类项目1个,计划资金规模345万元。
现予对达坂城区2024年衔接项目计划清单(含示范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9日,共公示10天。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提出询问,可联系:达坂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5919585。
附件:
达坂城区2024年衔接项目计划清单(含示范村).xlsx
2023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