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乌鲁木齐市《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工作的通知》(乌政厅字〔2018〕28号)及达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达坂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1.“103040110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2.“103040201诉讼费”。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各级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收入。
3.“103044732社会抚养费”。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收入。
4.“103041850缴入国库的安全生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缴入国库的安全生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5.“10304240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入。
6.“103044250其他缴入国库的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其他缴入国库的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7.“103044450其他缴入国库的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其他缴入国库的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8.“103044550其他缴入国库的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其他缴入国库的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达坂城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1.“10301480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成交价格,扣除财政部门已划转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的余额。按规定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后,该科目发生额需相应调减。
2.“103014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中按照比例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3.“103015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中央和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按《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规定,经财政部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1030155彩票公益金收入”。反映按《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征收的彩票公益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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