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11-06 13:05    信息来源:区退役局    【字体: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古城新街政务服务中心3

办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91-5919798/0991-5919345

负责人姓名:刘再龙

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机关职能

(一)宣传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发挥退役军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留乌安置优惠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奉献基层;落实驻乌部队现役军人家属随调工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负责移交我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牵头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列入全国和自治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达坂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隶属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协助做好区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三)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荐会等。

(四)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全区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

(五)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六)协助开展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七)指导片区、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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