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储备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1-06 13:11    信息来源:区征收办    【字体:

办公地址达坂城区达坂城镇古城新街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办公时间北京时间 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1-5919578  0991-5919579

负责人姓名戴立新

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

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房屋及土地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房屋及土地征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

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订征收补偿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征收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征收实

施单位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协调解决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纠纷问题。

(四)负责建立本区拟储备土地项目库,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测算土地储备资金需求;负责对储备土地的日常管理和临时利用等工作。

(五)负责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统计和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土地储备专项债项目的申报,负责土地储备专项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偿还等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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