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23-09-01 13:09    信息来源:区委编办    【字体:

办公地址:达坂城区达坂城镇洛宾路6

办公时间:10:30-13:30;15: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91-5919296

负责人:莫尼热

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标准,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区域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组织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拍卖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处理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咨询、投诉、举报,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仲裁检验、风险监控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核发;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经营环节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的安全监督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负责教学、科研单位使用毒性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资格认定和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对计量检定机构及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三)依法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依法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监督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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