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依委发〔2021〕5号)“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要求,现将达坂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达坂城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实施“一规划两纲要”为主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组织政府各部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1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学法8次。
二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2023年度述法工作,并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是全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充分运用法治方式,为1421名工人追回欠薪1547.16万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结案率 98%,农民工欠薪线索案件办结率98%。
(二)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动态精细化调整政务事项要素。认领并发布事项803项,发挥电子证照信息授权共享作用,梳理1043个数据资源目录,完成数据目录编制723项,梳理电子证照类型30种,产生加盖电子印章855个。
二是聚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一件事一次办”基础上,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联办事项“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窗出件”。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成功办理联办事项1481件(含“一件事一次办”线上主题套餐),满意率达100%。
三是扩展“跨省通办”。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需求,打通难点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域办理,2024年区属各部门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21〕24号)已全面认领101项跨省通办事项,累计办件达581件。
四是组建区、乡、村三级帮办代办人员队伍96人,2024年接待“帮办代办”事项628件,让群众办事不出乡、办事不出村成为常态。
(三)不断健全依法行政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年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2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件,按程序公布《达坂城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二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区政府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等五类内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畴,做到政府决策事项应审尽审。2024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03份,各类法律意见书130余份。
三是认真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证明事项清理1次,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是重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全年开展各类法律服务167次,提出法律咨询意见214条,审查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552份,法律顾问履职作用显著增强。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组建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健全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印发《达坂城区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题培训1场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自治区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52个。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3批次,重点监督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问题,经动态梳理未收集相关问题线索。对15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1轮次,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反馈单》15份,发现问题40条,持续跟踪督办整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对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10个案卷开展了交叉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4条。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为抓手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全员轮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组织法律顾问、区属行政执法单位业务骨干等力量,累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5场次,培训执法人员130余人次。
五是全区行政执法单位2024年累计开展行政检查972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22份(次),行政处罚案件221件,行政给付26次,行政确认2次,行政许可955次。
(五)扎实推进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调解工作
一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质效明显提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件,申请人自愿放弃申请1件,审查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4件,结案5件。全年行政应诉案件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82次,成功调解纠纷496件,预防纠纷137件,涉及金额477.48万元。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健全清单管理、督促指导等管理模式,推动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法治基层行”活动80场次,覆盖群众2万人次,形成了学法、普法、守法、用法新常态。
二是制定印发《达坂城区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部署2024年普法与依法治理的重点工作,明确重点时间节点重要普法宣传任务,持续推进全民普法。
三是制定印发《达坂城区“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活动实施方案》,发挥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民警、法治副校长等普法队伍作用,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共组织39个村(社区),在辖区开展国旗下宣讲活动共计7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2.8万余人次。
四是开展宪法进校园专题宣讲12场次,受教育师生5700余人次。联合新疆衔锦律师事务所到新疆能源技术学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校园行法治宣讲活动4场次,共计300余名师生参加。
五是持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区培养“法律明白人”105人,培育学法示范户63户。充分运用“法治达坂城”微信公众号、达坂城便民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各村(社区)包户干部工作群等推送法治宣传信息200余条,受众达9500余人次,切实有效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些进步,但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未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目录。
二是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2024年开展工作主要以行政检查为主,执法装备配备率不高,存在执法程序、案卷制作、适用法律不准确等问题。
三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主体、流程及清单方面存在应公开未公开的现象。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终期评估验收之年。我们将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抓稳定和促发展两方面工作的统筹,以稳定确保发展,以发展促进稳定。
一是聚焦强化法治思维,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走深走实。紧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要求,厘清权责边界,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运行。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提升工程,做好“一规划两纲要”的终期评估迎检工作。
二是聚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综合业务培训。加强合法性审核,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作用,切实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达坂城区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等重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
四是聚焦服务保障大局,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和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努力做到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