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8〕44号)文件精神,按照《乌鲁木齐市“红山众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乌政办〔2023〕13号)部署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以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质量发展水平为主线,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引育创新创业人才,推进新型孵化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不断开创达坂城区双创工作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坚持“四个面向”,立足我区实际,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建立与疆内外、科研院所相融合的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人才链、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各类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作用,抓重点、抓布局、打基础、利长远,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发障碍,推动协同协作发展。
更加注重科技赋能。以科技赋能水泥、煤炭、酿酒等传统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科技创新,全面支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等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二、发展目标
双创载体建设加快推进。推动人才、技术和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集聚。到2025年,全区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各类新型孵化载体达到6家,建设水平稳步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
产业创新服务更加完善。到2025年,全区双创载体从业人员中50%以上接受专业培训,40%以上取得创业导师资格证书;50%以上能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财务代理、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管理等精准化、高质量创业服务;50%以上具备法律、金融服务功能,构建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创业孵化服务体系。
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支持创新创业政策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双创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双创服务平台统筹协调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创新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
孵化服务质效明显提升。到2025年,累计新增孵化企业和创业团队100个、创业导师10个;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创客参加“红山创客周”“创客中国”“中国创翼”等各类创业大赛15场(次),举办创业沙龙、训练营及创业培训20场(次)。
三、重点任务
(一)配套政策优化行动
依托我区产业发展布局,制定支持创新创业的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首府开放协同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举措;积极推动落实自治区和全市关于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双创孵化载体、服务示范机构建设的管理办法和优惠政策。
(二)孵化载体提升行动
围绕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双创示范”城市建设、新一轮“红山众创行动计划”,培育打造1—2家特色鲜明、集成服务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依托清洁能源、新型建材、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领域,支持和建设创新发展的新型研发机构、专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构建创新创业孵化服务链,切实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生态培育行动
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创新创业活跃度。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创新企业培育链,优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创业孵化链,推动我区双创孵化载体专业化、规模化建设,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中小企业协同协作、融合发展。
(四)创新创业服务行动
加快我区科技服务业发展,鼓励辖区企业和服务机构申领用好“红山科技创新券”,推动辖区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完善的企业技术创新、科技金融、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管理等全面、专业服务;推动创业社区建设,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拓展创新创业服务空间;积极组织企业、创业团队参与全国双创活动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红山双创”微视频大赛等常态化双创重点活动。
(五)创新人才培育行动
充分发挥人才引领作用,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通过柔性引进,积极吸引各类人才为我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辖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积极对接,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着力培养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六)创新资源共享行动
抢抓“两区”建设机遇,依托乌鲁木齐市与“京沪津渝深西蓉”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和“1+4+N”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发挥先进地区人才、技术、资本和项目等优势资源,为我区优质创业项目和创新企业,提供人才、技术支撑;加强与先进地区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我区双创载体专业化服务能力。建立“科技+金融”协调机制,促进科技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我区“六大”重点产业加大科技信贷支持、拓展融资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成立达坂城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双创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等科技议事协调机构,强化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建设目标,突出重点任务,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有关创新创业相关政策信息,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创业团队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鼓励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载体开展路演、宣传推介、创业训练营、创业辅导培训等活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三)强化考核评价。将新型孵化载体建设工作逐步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创新驱动发展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完成较好的单位年终考核给予加分。持续开展对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对孵化载体建设的统计监测工作,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新型孵化载体建设、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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