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 / 20
15:22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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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坂城区统计局减免责清单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减免责清单为标准,不单独设置达坂城区统计局减免责清单。
附件:1.轻微统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doc
2.初次统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doc
3.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涉及主要价值量指标)不予行政处罚标准.doc
达坂城区统计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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